反洗钱工作不会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专门规定,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司法机关依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作为我国统一接受、分析、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金融情报机构。
上一条:一、配合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下一条:2018年反洗钱宣传视频
【关闭】
票据业务:029-84490405 结算业务:029-84244128 外汇业务:029-84251843
举报电话:029-84490402 举报邮箱:bgs@xdcwgs.com
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7号C座6层/7层 邮政编码:710075
陕ICP备2021006134号 版权所有:开云·买球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