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反政策解读 ▎ 带你读懂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
“《三反意见》出台以来,我国宏观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社会秩序总体和谐稳定,目前国内外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工作(简称“三反”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但在社会公众、各机构和各部门的支持下,“三反”工作取得一定的显著成效。”
接下来,我们从“三反”工作的出台背景、内容、目标、意义、措施和要求等方面进行政策解读。
《三反意见》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但是各类经济犯罪还是层出不穷,特别是洗钱、逃税违法犯罪以及暴力恐怖融资活动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现象频生,严重威胁和损害到人民群众与国家的利益。
为进一步健全国家金融监管体系,做好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违法活动防范工作,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措施,完善风险防范体制机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列为深化改革重点任务。
在国际上,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也早已成为全球公害,因此在2016年G20杭州峰会公报中,习近平主席和各国领导人共同承诺要完善制度,提升国际社会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的能力。
根据国内外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工作(简称“三反”工作)面临着的严峻形势,国家监管升级,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简称《三反意见》)正式印发,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主要内容、目标和意义
▍主要内容
《三反意见》从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法律制度、健全预防措施、严惩违法犯罪活动、深化国际合作、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六个方面,提出了二十余项具体措施,包括:
1、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建立国家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机制;
3、部门间的协调合作与信息共享;
4、探索建立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制度;
5、强化反洗钱义务机构主动防控风险意识和能力;
6、拓宽反洗钱监测分析数据信息来源;
7、完善跨境异常资金监控机制;
8、严惩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9、深化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
10、提升社会公众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意识。
▍目标
《三反意见》目标是遵循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适合中国国情、符合国际标准的“三反”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职责清晰、权责对等、配合有力的“三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有效防控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风险,深化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加强自律组织管理,提升社会公众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意识。
▍意义
《三反意见》是《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来对国家反洗钱体系最全面的顶层设计,也是我国在“三反”工作领域深化改革的总体规划。通过落实《三反意见》各项措施,国家“三反”工作体系将更加完善,有利于有效防控风险,也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安全。
加强反洗钱监管的主要措施
《三反意见》提出健全预防措施、有效防控风险,其中最关键的措施就是加强反洗钱监管。反洗钱监管是“三反”工作的重要基础。随着洗钱等非法资金活动的不断演变,反洗钱监管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不断扩大监管范围、创新监管模式、完善监管手段、堵塞监管漏洞。为此,《三反意见》在加强反洗钱监管方面提出了多项政策措施:
▍强调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进一步发挥金融监管部门作用,强化对反洗钱义务机构准入环节的合法性审查,加强反洗钱日常合规监管,在行业监管规则中嵌入反洗钱相关要求,构建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完整监管链条。
▍提出适时扩大反洗钱监管范围。
统筹考虑监管资源保障,近期要重点研究建立对非营利性组织、房地产中介机构、贵金属销售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公证机构的反洗钱监管制度,探索适应非金融领域的反洗钱监管模式。
▍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模式。
强化法人监管措施,优化监管政策传导机制,突出反洗钱义务机构法人总部的重要作用,在法人总部层面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的反洗钱履职责任,督促反洗钱义务机构加强自我管理、自主管理,建立对新产品、新业务的洗钱风险评估机制,根据风险水平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采取多种方式提升监管工作效率。
突出防控风险为本,通过开展国家洗钱风险评估查找高风险领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加强监管投入,提高监管工作效能,促进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
深化国际合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双向开放步伐不断加快,跨境贸易与跨境投资总量不断攀升,中资金融机构全面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中国金融体系所面临的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风险也逐步增大,对“三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国际社会对中国在“三反”领域进一步发挥作用充满期待。
(二)在开放经济环境下,中国自身面临的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风险不容忽视。
(三)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步伐加快,需要严格遵守各国反洗钱法律和国际标准。
《三反意见》强调要深化国际合作,重点做好我国在“三反”领域国际组织的多边合作,执行国际标准,并深入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国际组织内部治理,维护好我国正当权益;加强与重点国家(地区)的反洗钱监管合作,拓展反洗钱情报交流渠道,督促指导中资金融机构提升反洗钱意识和工作水平;配合“一带一路”倡议,做好与周边国家(地区)的反洗钱交流合作;深化反逃税国际合作,维护我国税收权益。
落实《三反政策》的具体措施
《三反意见》发布后,人民银行牵头召开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九次全体会议,对落实《三反意见》进行了全面部署,重点推动以下工作:
(一)抓紧完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法律法规,补齐制度短板。
(二)推进国家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建立反洗钱战略形成机制。
(三)按照风险为本的要求,全面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力度,督促反洗钱义务机构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四)加强反洗钱部门与相关执法机关之间的相互协作,有效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没收各类犯罪资产。
(五)健全反洗钱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反洗钱工作信息化水平。
(六)服务外交战略大局,深化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国际合作。
我国“三反”政策的主要成效
多年来,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和税务机关密切合作,在社会公众、各机构和各部门的支持下,推动“三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
2006年《反洗钱法》颁布,确立了中国洗钱预防制度的基本框架。
根据《反洗钱法》陆续制定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了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当履行的反洗钱义务。
2015年《反恐怖主义法》颁布,进一步完善了反恐怖融资监管和涉恐资产冻结制度。
在刑事法律方面,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和《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恐怖活动罪的规定,为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奠定了法律基础。
▍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机制。
人民银行牵头建立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国务院领导下,指导全国反洗钱工作,制定国家反洗钱的重要方针、政策,制定国家反洗钱国际合作的政策措施,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反洗钱工作。
▍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
目前,人民银行已经建成了覆盖银、证、保、支付等领域的反洗钱监管体系。
一是对金融从业人员持续开展多层次的反洗钱培训,自2012年起通过网络平台向从业人员提供培训,受训人数累计突破40万。
二是建立了对反洗钱义务机构反洗钱分类评级制度,对各类反洗钱义务机构开展定期风险评估,掌握各机构反洗钱防控薄弱环节。
三是针对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综合运用非现场监管、现场走访、高管约谈、现场检查等多种监管手段,督促反洗钱义务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对于严重违规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协助发现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及上游犯罪。
截止目前,全国2800余家反洗钱义务机构与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建立了电子化数据报送渠道,涵盖银行、证券、保险、非银行支付清算等领域。
以反洗钱义务机构报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为基础,人民银行不断提高监测分析的专业化水平和智能化程度,深入开展反洗钱调查和协查,依法向执法部门移送大量线索,为国家预防和打击洗钱及上游犯罪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情报支持。
此外,根据国内外恐怖活动形势,人民银行不断加大反恐怖融资工作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指导反洗钱义务机构加大对涉恐资金的监测分析,累计向反恐部门移送涉恐线索数百起,协助相关部门调查、破获大量案件,充分发挥了反洗钱工作在国家反恐怖斗争中的积极作用,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贡献。
▍深化双多边反洗钱国际合作。
近年来,中国进一步加大了国际反洗钱监管与金融情报交流合作力度,与境外反洗钱职能部门展开务实有效的合作。
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反洗钱工作的进步,中国在反洗钱国际和区域组织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先后担任了EAG副主席和APG联合主席,目前是FATF指导小组9国成员之一。
利用反洗钱国际和区域组织这一重要平台,中国在国际反洗钱领域积极倡导平等、合作、共赢的理念,努力维护我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在反洗钱标准制定、国际和区域组织内部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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